华夏人寿一心为民 诚信守约值得信赖
日期:2010-05-04
2010年4月30日上午,华夏人寿池州中心支公司在青阳县新河镇乌龙村高某的家中举行了理赔款给付仪式,对高某进行了理赔赔付及理赔服务。
2009年9月28日高某投保华夏同健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9万,保费:2478.05元),公司核保以标准体承保。
2010年2月9号被保险人在上海同济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自己患有腹主动脉瘤可能,于2010年2月21号入住上海长海医院确诊并进行切除手术。
2010年4月1号,理赔人员接到报案,被告知被保险人于2010年2月在上海长海医院进行了腹主动脉瘤切除手术。理赔人员立即联系被保险人,并快速启动理赔方案。随后理赔人员立刻前往被保险人家中探望并了解被保险人的出险情况。据理赔人员前置调查,被保险人此次出险符合华夏同健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2010年4月26日,池州中支理赔人员在正式接到理赔材料后,进行了系统操作上送分公司,分公司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系统操作并上报总公司审批,总公司也以最快的速度对案件进行审批,使赔案在4月28日顺利结案。
2010年4月30日,当池州中支胡晓梅总经理将这笔赔偿金2.9万元人民币(钱以转账的方式转入高某账户)的支票模板交到高某手中时,高某激动的说:感谢你们,你们的服务真好,你们真是好人啊!”此时见到高某的满脸笑容,在场的池州中支员工心中都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活动现场,胡晓梅总经理对客户高某进行了慰问,并咨询了客户对我公司的理赔服务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建议。高某表示,对我公司的理赔服务非常满意,尤其是你们的上门服务和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在活动现场高某向胡晓梅总经理赠送旌旗,同时高某表示将大力宣传我司的优质服务,在现场对我司理赔服务给予了肯定,并表示将让其丈夫和其亲戚购买我公司的保险产品。此次活动加大了该地区对我司理赔服务的了解,这不仅很好地体现了公司传递“爱与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还极大提升了当地群众的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