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

华夏人寿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


    发布日期:2008-07-17    

产品特色:

35种大病,免除担忧;

贴身设计,随时调整;

投保宽泛,等待期短;

低费高额,终身保障。

 

投保事项:

1、投保年龄:90天-55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3、购买条件:购买华夏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且期交保费不小于6000元,即可选择购买。

4、保险金额:按我公司规定自主选择,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变更。

 

保险利益:

等待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若被保险人不幸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因意外事故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不受上述90天的限制),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终止。我公司将已收取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险费无息退还至主合同账户价值,主合同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若被保险人不幸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事故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我公司将按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主合同保险金额按照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相应减少;如果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则主合同同时终止,我公司将返还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主合同账户价值。

 

投保演示:请参照《华夏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示例

上述资料供客户理解保险产品所用,各项内容均以《华夏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

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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