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

华夏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日期:2007-09-24    

    1、保障利益
    在约定期间内,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飞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180日内导致身故或残疾,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及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身故或意外残疾金。另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可选择投保。
    2、险种特色
    超低保费,高额保障
    期限可选,因需制宜
    一次投保可保全年,无须单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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